《福建省種子條例(草案修改稿)》27日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此次二審的法規案擴大了條例管理范圍,將林木種子一并納入法規調整范圍,并根據其特性及保護管理增加了相應內容,并將法規名稱從一審時的《福建省農作物種子條例》修改為《福建省種子條例》。
二審稿還充實了地方特色農作物品種資源保護、育種基礎性公益性研究、育種產業化發展等方面的內容。為加強本省特色農作物品種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將食用菌、煙草納入“農作物”范圍,同時為便于規范管理,草種、花卉種、茶種、中藥材種等參照本條例執行。
由于種質資源庫和保護區被占用,導致珍稀種質資源的滅失,將給農業、林業生產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條例(草案修改稿)根據一審中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建議,增加相關規定,明確種質資源庫(圃)、種質資源保護區(地)不得擅自占用,并根據上位法有關規定細化占用程序,同時還增加了種質資源受到威脅時組織搶救性收集的內容。
二審稿還充實了地方特色農作物品種資源保護、育種基礎性公益性研究、育種產業化發展等方面的內容。為加強本省特色農作物品種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將食用菌、煙草納入“農作物”范圍,同時為便于規范管理,草種、花卉種、茶種、中藥材種等參照本條例執行。
由于種質資源庫和保護區被占用,導致珍稀種質資源的滅失,將給農業、林業生產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條例(草案修改稿)根據一審中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建議,增加相關規定,明確種質資源庫(圃)、種質資源保護區(地)不得擅自占用,并根據上位法有關規定細化占用程序,同時還增加了種質資源受到威脅時組織搶救性收集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