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3月17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宣布我國首例食用菌菌種侵權案件審判結果:品種侵權成立,品種專利權人上海豐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勝訴,兩被告公司(天津綠***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和天津鴻***農業技術開發有限公司)須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侵權菌株產品,各賠償上海豐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損失一百萬元,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八萬四千一百七十五元,各負擔鑒定費用十三萬四千一百元。
上海豐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科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大規模專業從事食藥用菌研發、生產、加工、銷售的的高新科技企業,建有日產數十噸的工廠化珍稀食用菌生產基地,構建有食藥用菌從鮮品—干品—休閑食品—保健食品—生物制藥原料整個產業鏈五大系列數十種產品的研發、生產平臺。公司先后成立了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試驗站,通過上海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核心技術人員達150人,擁有獨立科研成果數十項,累計申請專利二百余項,其中包含多項菌種專利。





此案涉案菌株專利名為“純白色真姬菇菌株”(專利號為201310030601.2),豐科公司于2013年1月25日申請專利,2015年7月22日獲得專利授權。該品種栽培周期短,單產高,子實體外觀均一度高,保鮮期長、口感好,且對培養基適應性強。豐科公司發現兩被告公司生產并銷售涉案專利產品后,于2017年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兩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銷售專利侵權產品,并予以賠償。但被告公司辯稱:被訴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不應承擔法律責任。
品種的基因序列鑒定、比較成為該案的關鍵。
關于鑒定方法,豐科公司認為應當針對涉案專利與被訴侵權產品的基因特異片段975bpDNA進行鑒定比較,兩被告公司則認為應當采用全基因序列進行鑒定比較。鑒定機構經研究認為,由于微生物存在基因突變的可能,且同種微生物,基因序列也可能不完全一致,對于兩個微生物,二者基因序列的相似程度達到何種比例即可認定二者為同一種微生物,這一標準目前在領域內并未形成共識。且由于真姬菇具有雙細胞核,需要進行分核操作使其單核化才能進行基因序列檢測,而該分核方法不屬于國標、行標等標準方法,也不屬于經CMA、CNAS認證的檢測項目。因此,分核操作后采用全基因序列檢測方法檢測的結果存在不確定性,該方法獲得的數據和檢測報告也不能得到CMA、CNAS認證許可。
最終,鑒定機構采取對檢材的特異性975bpDNA片段進行檢測,同時根據鑒定需要對檢材ITS rDNA序列進行檢測,據此得出鑒定結論:涉案專利要求保護的純白色真姬菇核被訴侵權產品為同種菌株。法院予以采信。
菌種是食用菌生產的基礎。由于食用菌無性繁殖的特點,一直以來,國內食用菌品種隨意引種、自行命名現象普遍,嚴重打擊品種研發企業的創新熱情,也導致業內品種混亂、種源質量差,菌種糾紛不斷,影響產業健康發展。在當前我國食用菌工廠化菌株大多依賴國外引進的情況下,豐科公司作為國內少有的致力于自行培育研發菌種的企業,率先發起這起專利訴訟并獲得勝訴,對激發國內食用菌企業及個人的品種研發積極性,規范行業菌種生產與管理,促進食用菌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有著重大的意義。
(資料來源: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公眾號https://mp.weixin.qq.com/s/ksp9j0ELG_8JOJyDmJLZ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