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廢棄食用菌包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4月26日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查批準,并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的實施,標志著伊春市處置廢棄食用菌包工作開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條例》,對伊春市食用菌產業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2018年伊春市食用菌產量30萬噸,種植食用菌包6.2億袋,從業人員6萬余人。隨著食用菌產業的發展壯大,廢棄食用菌包數量逐年增加,由于生產經營者環保意識不強,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廢棄食用菌包被隨意處置,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針對伊春市的地域特點和廢棄食用菌包污染環境現狀,市人大常委會在全國尚無先例的情況下進行創制性立法,實現了富民產業與保護綠水青山的和諧統一,在全國尚屬首例。
為了有效解決廢棄食用菌包的轉運、處置、綜合利用和監督管理等問題,結合伊春市地域分散的實際,《條例》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以地方法規的形式明確了污染環境主體責任,授權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廢棄食用菌包污染環境防治實施辦法;明確食用菌生產單位和個人應當承擔污染環境防治主體責任,應當自行對廢棄食用菌包進行無害化處置,不能自行處置的,應當轉運到指定的臨時堆放點或者處置企業。《條例》對廢棄食用菌包無害化處置進行詳細說明,對處置方式、處置項目、轉運處置和處置時限作出明確要求。在種植模式上,鼓勵食用菌棚式栽培,創新種植模式,減少廢棄食用菌包的污染產生。
《條例》的實施,是貫徹落實伊春市“生態立市、旅游強市”發展理念和指導思想的具體實踐,切實提升了伊春市生態環境保護的綜合管理執法力度,對全力推動伊春綠色高質量發展,加快實現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努力讓老林區煥發青春活力具有重大意義。
2018年伊春市食用菌產量30萬噸,種植食用菌包6.2億袋,從業人員6萬余人。隨著食用菌產業的發展壯大,廢棄食用菌包數量逐年增加,由于生產經營者環保意識不強,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廢棄食用菌包被隨意處置,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針對伊春市的地域特點和廢棄食用菌包污染環境現狀,市人大常委會在全國尚無先例的情況下進行創制性立法,實現了富民產業與保護綠水青山的和諧統一,在全國尚屬首例。
為了有效解決廢棄食用菌包的轉運、處置、綜合利用和監督管理等問題,結合伊春市地域分散的實際,《條例》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以地方法規的形式明確了污染環境主體責任,授權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廢棄食用菌包污染環境防治實施辦法;明確食用菌生產單位和個人應當承擔污染環境防治主體責任,應當自行對廢棄食用菌包進行無害化處置,不能自行處置的,應當轉運到指定的臨時堆放點或者處置企業。《條例》對廢棄食用菌包無害化處置進行詳細說明,對處置方式、處置項目、轉運處置和處置時限作出明確要求。在種植模式上,鼓勵食用菌棚式栽培,創新種植模式,減少廢棄食用菌包的污染產生。
《條例》的實施,是貫徹落實伊春市“生態立市、旅游強市”發展理念和指導思想的具體實踐,切實提升了伊春市生態環境保護的綜合管理執法力度,對全力推動伊春綠色高質量發展,加快實現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努力讓老林區煥發青春活力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