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貸款和技術指導,降低了貧困農戶發展產業的門檻。示范園區招商引資、做強龍頭企業,引進了技術力量和產業資本雄厚的物華菌業有限公司牽頭組建合作社,投資建發菌棚100個、出菇棚500個、保鮮庫600平方米、辦公場所等1100平方米,同時還為農戶提供貸款擔保,并指導農戶根據自身實際合理確定生產規模。降低了由于投資大、風險高等造成的過高門檻,使貧困農戶能夠較快地通過發展產業脫貧致富。
“七統一分一獨立”的經營管理機制,既要保證了農戶參與的積極性,又保證了產品品質和銷售渠道,實現了良性循環。示范園區實行統一租地、統一建棚、統一生產菌棒、統一技術管理、統一產品銷售、統一核算成本、貧困戶統一租賃發菌出菇設施,分戶經營,獨立核算。把基礎投資、技術控制、產品銷售等高風險環節由合作社統一組織實施;把發菌、出菇等精細化管理環節交給農戶自己組織實施,使產業工人變成了產業主人,分散了經營風險,保護了農民積極性,實現了產業規模化、農民組織化和利益最大化。同時,注重引進新品種、推廣新技術、嚴把質量關,實現了扶貧模式食用菌標準化示范園區可持續發展。
穩固的利益聯結機制保障了貧困農戶的利益。示范園區采用合同管理、收益分享,以合作社為主體,有針對性地選擇重合同、講誠信、有發展產業愿望的貧困戶入社。按照合作社章程,與農戶簽訂合同,負責提供貸款擔保、技術指導、產品回收,并按2.2元/袋的價格提供菌袋,同時保證每袋產值不低于3元。入駐農戶向合作社租賃出菇棚,進行食用菌生產。按照合同,貧困戶每個棚投入7000元即可生產,其余由合作社投入或擔保借款,每個棚純效益可達到3.8萬元。合作社通過租賃收入、提取銷售費用等方式,投資收益率穩定在15%以上。
政府引導、政策支持、資金保障,是扶貧模式食用菌標準化示范園區取得成功的催化劑和助推器。縣政府整合涉農資金,全力支持合作社建設,不斷優化園區功能。借助“陽光工程”等載體,對首批入駐園區農戶進行生產技術培訓和誠信教育,使廣大農戶的素質明顯提高。在給予園區補貼的同時,對入駐貧困戶按0.7元/袋的標準給予扶貧補貼,并協調縣設施農業建設小額貸款服務中心給予貸款扶持,單戶最高可給予小額貼息貸款10萬元,徹底解決了貧困戶啟動資金不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