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保障措施
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基礎上,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加大政府投入和調控力度,完善相關扶持政策,創新體制機制,確保規劃實施,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發展、加強產銷銜接,保障市場供應、抑制市場波動。
第一節 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建立健全“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評價體系,將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征收與使用、常年菜地保有量、重要蔬菜產品自給率、調節穩定蔬菜價格的政策措施、蔬菜產品質量合格率等重要指標進行量化,加強蔬菜生產、流通、質量安全體系等各環節的綜合考核。制定落實 “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具體工作方案,出臺有力的政策措施,增加財政性資金投入、加強信息服務、強化市場監管,促進生產發展、調節生產流通、穩定市場價格。
第二節 完善扶持政策
進一步完善相關扶持政策,改善蔬菜產業發展環境。
——各級政府將蔬菜生產基地和市場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扶持力度。
——鼓勵地方政府對公益性較強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社區菜市場給予補貼和政策扶持,適時回收部分市場產權和經營權,由政府主導建設管理部分重要菜市場,掌握調控菜價的主動權。支持在居民區建立蔬菜直銷點。
——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所有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混裝的其他農產品不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車廂容積20%的車輛,比照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執行;對超限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合法裝載車輛執行。
——在蔬菜生產上盡快建立自然風險保險制度,逐步擴大在大中城市郊區和主產區的覆蓋面,有條件的地方實現全覆蓋。
——落實支持性價格政策,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用水、用電、用氣與工業同價,蔬菜冷鏈設施的冷庫用電實行工業用電價格。規范和降低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攤位費等相關收費,必要時按法定程序將政府投資建設的農產品市場攤位費納入地方政府定價目錄管理,清理超市向供應商收取的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通道費。
——對農產品批發市場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優先保障供應,土地招拍掛出讓前,所在區域有工業用地交易地價的,可以參照市場地價水平、所在區域基準地價和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等確定出讓底價,土地出讓后嚴禁擅自改變用途從事商業性房地產開發,確需改變用途、性質或者進行轉讓的,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經依法批準。
——依法完善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增強價格調控監管能力。
第三節 健全信息監測發布預警制度
根據部門職責分工,協調配合,盡快建立覆蓋主產區和主要批發市場的蔬菜產銷信息監測預警體系,健全管理制度,定期收集和發布主要蔬菜生產、供求、價格等信息。農業、商務、價格、統計等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行業協會要共同建立信息溝通和發布制度。按照公開、透明的原則,加強輿論引導,通過主流媒體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引導蔬菜種植戶、經營者合理安排生產和經營活動,穩定市場預期。加大對捏造、散布虛假價格信息的新聞媒體、經營者或個人的監督查處力度,防止不實信息誤導市場。加強蔬菜統計工作,完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改進統計方法,統一統計口徑,提供更加全面可靠的統計數據。
第四節 建立蔬菜供給應急保障機制
大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本地區的蔬菜市場供應應急預案,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和社會穩定。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基金的作用,個別品種、局部地區蔬菜供過于求時,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龍頭企業、批發市場等產地收購,異地遠銷,保護農民利益;供不應求時,支持流通企業跨區域調運、促進增加生產,平抑市場價格。堅持貯菜于庫、貯菜于棚、貯菜于地相結合,既要重視白菜、蘿卜等大宗蔬菜的儲備,又要重視發展設施蔬菜、速生菜,增強應急供應能力。支持海南等重點蔬菜生產基地建設,建立省際蔬菜應急協調機制,協同應對極端災害性天氣等。依托蔬菜運輸、貯藏保鮮、流通等骨干企業,逐步建立并完善蔬菜應急調運體系。完善蔬菜應急投放制度,規范應急投放程序,確保投放渠道暢通。
第五節 嚴格蔬菜市場監管
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和《反價格壟斷規定》,加強對蔬菜生產、流通、銷售過程中價格行為的監管,嚴厲查處價格欺詐、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壟斷等價格違法行為,以及其他不執行國家價格政策的價格違法行為,重大案件向社會公開曝光。進一步規范集貿市場和超市收費行為。研究將政府投資建設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的攤位費列入地方政府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對沒有納入定價目錄的攤位費,要在清理高額經營權承包費和提供政府補貼的前提下,推動降低攤位費標準。
第六節 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加強指導和協調,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重視和加強組織領導,因地制宜確定發展重點,加大本級財政支持力度,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推進規劃實施。根據本規劃確定的建設任務,按照“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要求,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編制蔬菜產業發展規劃,全國蔬菜產業重點縣編制實施方案,由省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審批并監督實施。按照國辦發[2010]18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完善“菜籃子”食品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農業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導,確保規劃實施取得明顯成效。
附件:
按行政區劃重點縣布局
綜合考慮行政區劃、各地區主要時節調出品種等因素,將全國蔬菜產區劃分為華南區、長江區、西南區、西北區、東北區和黃淮海與環渤海區六大區,重點建設580個蔬菜產業重點縣(市、區),提高全國蔬菜均衡供應能力。其中,華南區、長江區是保障元旦、春節期間全國蔬菜供應的重點區域;西南區、西北區、東北區是保障夏季和中秋、國慶期間全國蔬菜供應的重點區域;黃淮海與環渤海區是均衡全國全年蔬菜供應的重點區域。
1、華南區。該區包括廣東、廣西、福建、海南4省(區)共74個重點縣(市、區)。本區域冬春季節氣候溫暖,有“天然溫室”之稱,適宜喜溫果菜露地生產。外銷品種主要是豆類、瓜類、茄果類,外銷時間主要是12月—翌年3月,主要銷往“三北”、長江流域及港澳地區。
2、長江區。該區包括四川、重慶、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蘇、浙江、上海9省(市)共188個重點縣(市、區)。本區域冬春季節氣候溫和,適宜喜涼蔬菜露地栽培。外銷品種主要是甘藍類、白菜類、根莖類,外銷時間主要集中在11月—翌年4月,主要銷往“三北”、珠江三角洲和港澳地區。
3、西南區。該區包括云南、貴州2省共47個重點縣(市、區)。云南北部、貴州北部地區適宜蔬菜生產的多為海拔高度800~2200米的高原、平壩和丘陵山區,夏季涼爽。外銷品種主要是根菜類、綠葉菜類、白菜類、茄果類,外銷時間主要集中在7-9月,主要銷往華南、長江下游、華北地區。另外,云南南部、貴州西南部等地區冬春氣候溫暖,適宜發展豆類、茄果類、瓜類蔬菜生產。
4、西北區。該區包括寧夏、甘肅、山西、陜西、新疆、青海、西藏等7省(區)共57個重點縣(市、區)。本區域適宜蔬菜生產的多為海拔800米以上的高原、平壩和丘陵山區,夏季涼爽,適宜露地種植甘藍類、綠葉菜類、根菜類、茄果類、豆類、瓜類等多種品種,外銷時間主要集中在7—9月,主要銷往華北、長江下游、華南及港澳地區。其中,西藏、青海2省主要用于保障本地供應,滿足外來游客消費需要。
5、東北區。該區包括黑龍江、吉林、內蒙古3省(區)29個重點縣(市、區)。本區域緯度較高,夏季涼爽,適宜露地蔬菜種植。外銷品種主要是茄果類、瓜類、豆類等,外銷時間主要集中在6—10月,主要銷往京津、長江中下游地區。
6、黃淮海與環渤海區。該區包括河北、河南、山東、北京、天津、遼寧等6省(市)共185個重點縣(市、區)。本區域冬春光熱資源相對豐富,交通便利,適宜發展設施蔬菜生產,夏秋季可種植露地蔬菜。外銷品種豐富,產品銷往全國各地。
[1] 國家統計局根據數據質量抽查,對蔬菜播種面積和產量進行重新測算。2010年全國蔬菜播種面積、產量分別為2.85億畝、6.51億噸。國家統計局反映,這些數據是逐級上報的全面統計,由于無法做到逐戶調查,一般只能通過基層估計上報,大多傾向于多報,現有統計產量可能有18%左右虛報。因此,國家統計局將目前蔬菜播種面積和產量分別修訂為2.3億畝、5億噸。
[2] 江蘇中南部包括: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南通、揚州、泰州、鎮江;安徽南部包括:蕪湖、安慶、巢湖、宣城;河北北部包括:張家口、承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