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城市有“中國綠色食品之都”、“中國十佳食品安全城市”榮譽稱號,新春佳節將至,為維護和依法規范綠色食品市場行為和標志管理,進一步營造誠信經營、放心消費的氛圍。日前,鶴城市食藥監局食品流通科會同龍沙區食藥監對龍沙區五龍和湖濱轄區的“綠色食品”、“特色食品”經銷點進行了專項檢查。
散裝木耳裝盒后就成了大品牌精裝禮盒木耳,價格也從毎斤100元飛升至150元,執法人員還在隱蔽處發現標有2015年1月16日的生產日期的待用包裝,這是專項檢查的一個場景。
檢查組共檢查齊齊哈爾市有機食品旗艦店等3個超市和商店的48個品牌農產品的用標情況。檢查結果表明,鶴城市“綠色食品”和“特色食品”產品用標情況總體良好,大部分品牌農產品生產企業能按“三品”標志管理規定,在產品包裝上規范用標,但也發現了個別綠色食品經營者不規范用標的情況,責令經營者限期整改,涉嫌冒用廠名廠址的產品將依規定予以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