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職業打假人王海將青海春天生產的一款“極草”含片送檢,并在微博中公布檢測結果,稱改含片不含蟲草素,引發輿論關注。對于此事,青海春天由于目前正處于上市緘默期沒有正面給予回應。
2014年12月8日,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公告稱極草產品是利用青海省冬蟲夏草優勢資源,研究開發出的冬蟲夏草純粉片等創新產品,是青海省出產的冬蟲夏草經加工制成的產品,為青海省綜合開發利用優勢資源的試點產品,應作為滋補類特殊產品進行管理,這個公告是對極草產品的身份合法性的又一次明確。
關于極草的身份,隨著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制度的完善,極草產品身份曾經有過變化,這也正是引發媒體疑問的原因之一。對于極草身份的變化,早在2014年9月6日,中國經營報、中國網等媒體早就有過詳細報道。
青海藥監在公告中指出:“冬蟲夏草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是青海省的優勢資源。青海省政府按照‘加強保護、積極發展、合理利用’的方針,鼓勵企業創新,穩步推進冬蟲夏草產業的發展。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海春天)利用青海省冬蟲夏草優勢資源,研究開發出的冬蟲夏草純粉片等創新產品,是青海省出產的冬蟲夏草經加工制成的產品,為青海省綜合開發利用優勢資源的試點產品。”
這里重新提及了早先已經敲定的“雙試點”產品身份,然后文件又對極草5X冬蟲夏草產品展開了進一步的說明:“基于青海春天研發的冬蟲夏草純粉片的創新屬性,不歸屬于既有監管體系中的藥品,也不歸屬于既有監管體系中的食品或保健食品,其產品作為滋補類特殊產品進行管理。”可見官方是肯定和支持極草產品的創新,并對由此引發的產品屬性管理范圍問題進行了說明,也就是“作為滋補類特殊產品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