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胃不好,總是不舒服;猴菇餅干,猴頭菇制成,上午吃一點,下午吃一點,養胃!”最近一段時間,聲稱具有“養胃”功效的猴菇餅干風靡市場。這些誘人的廣告宣傳吸引了眾多消費者,特別是工作繁忙,食無定時的公司白領。對于部分廠商以“賣藥的價錢來賣餅干”的行為,有消費者提出質疑,售價比普通餅干高出數倍的猴菇餅干是否真的具有它宣稱的養胃功能呢?購買這類餅干,是否物有所值呢?近日,重慶市萬州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抽查發現,專家也表示所謂猴頭菇養胃餅干,噱頭大于實際價值。
市場:品種繁多價格差異大
隨著江中猴菇餅干在市場的一炮而紅,市面上各種品牌的猴菇餅干越來越多。記者在淘寶網上輸入“猴菇餅干”的字眼,發現除了江中集團外,還有很多品牌的猴菇餅干,如999集團養胃猴菇餅干、新樂福猴菇酥性餅干、貝貝樂猴菇曲奇餅干等,價格相差很大,每500g猴菇餅干均價從9.8元到72.92元不等。
記者走訪了廣州市天河區的兩家大型超市,只看到了江中集團一個品牌的猴菇餅干在進行銷售。在永旺超市,重量為720克的售價128元,1440克的售價238元;而在百佳超市,重量為720克的售價115元,1440克的售價219元。但盡管江中猴菇餅干價格在兩家超市有所差異,但這類餅干比一般餅干的售價高出數倍。記者還發現,雖然江中集團的猴菇餅干包裝上沒有“養胃”的字眼,可是在江中猴菇餅干專門而設的包裝袋上則打著很大的“養胃”廣告。而在網購市場上,眾多品牌的猴菇餅干都宣稱有養胃的功能。
消保委:不建議天天食用
面對品種如此繁雜的猴菇餅干,近日重慶市萬州區消保委在從萬州區內的五家超市隨機購買了8個品種的猴菇類餅干作為樣本,通過“三比一看”對萬州銷售的猴菇類餅干進行了一次消費調查。
調查發現,在價格方面,由于調查樣本中分別有盒裝和散裝,購買價格因重量不同無法比較,于是通過計算得出每個樣本的每500g猴菇餅干的均價,在9.8元到81.84元不等,價差懸殊8倍以上。在猴頭菇含量方面,猴菇類餅干的主要賣點是餅干中含有猴頭菇,比較發現,8個樣本中有6個樣本標注了猴頭菇的具體含量,平均每100g餅干中猴頭菇凈含量從15g到3g不等,其中有2個樣本只標注含有“猴頭菇粉”或“猴頭菇”,未標注具體含量,它們分別是大城縣美薩佳士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曼士卡猴頭菇餅干(720g)、新樂福(福建)食品有限公司澳客散裝猴頭菇餅干。
本次消費調查樣本從猴頭菇的含量與價格相結合進行比較。比較發現,價格最貴的是福建省正鴻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江中猴姑”餅干,其每500g猴菇餅干均價為81.84元;猴頭菇含量最高的是武漢市吉人食品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A加加”猴頭菇餅干,平均每100g餅干中猴頭菇凈含量是15g;猴頭菇含量(不含未標注具體含量的2個樣本除外)與價格最低的是慈溪市周巷鎮匯豐食品廠生產的“長天”猴菇餅干,每500g猴菇餅干均價為9.8元,平均每100g餅干中猴頭菇凈含量為≥3g。
而在廣告宣傳上,市場上大部分猴菇類餅干打著“養胃”的功能,但有專家表示猴頭菇有助于增強人體免疫系統抵抗力,但是在餅干中加入這種成分,能否達到所宣稱的功效存在很多不確定性,并且猴菇類餅干除去配料表中的猴頭菇成分外,其余成分與普通餅干相差無幾,產品本身中也包含一些油類及脂肪,并不建議天天食用。
專家:胃病吃蘇打餅更合適
《本草綱目》記載:“猴頭菇性平味甘,利五臟,易胃腸,助消化。”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研究員王祝舉表示,目前已有猴頭菇制成的成藥劑應用于臨床,如“猴頭菌片、猴頭菌提取物顆粒”等,適應癥為慢性胃炎、消化性胃及十二指腸潰瘍等。但作為食品的猴菇餅干,只是普通食品,不可宣傳功效、療效等。
暨南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流行病學專業博士、碩士生導師陳祖輝也表示,我們知道猴頭菇口服液有增強免疫的作用,但是在餅干中加入這種成分,能否達到所宣稱的功效存在很多不確定性。俗話說“胃病三分治,七分養”,日常養護胃病很重要,比如少吃生冷食物、不暴飲暴食、不饑一餐飽一餐等,但出現急性癥狀應及時看醫生,醫生面對不同的胃病治療用藥也各不相同,比如胃酸過多要去酸,急性胃炎要消炎,如果是幽門螺旋桿菌胃病,治療又有差異。陳祖輝還表示,如果餅干確實含有一定有效成分的猴頭菇,確如宣傳一般有養胃護胃功效,應屬于功能保健食品,應有國家藥監局批準的保健食品“小藍帽”標志,而非普通食品批號。
陳祖輝說,通常餅干制作過程中會添加蘇打成分,這對胃酸分泌過多的患者有益,有這類問題的患者,可日常備些蘇打餅作零食、充饑,尤其是年紀大的人,血糖偏高,更適合吃蘇打餅。
如何區分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
■小貼士
按照我國目前的相關規定,食品又可分為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一般以是否需要拿健字號批文為區分依據的。保健食品需要到衛生監督部門拿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而普通食品則不需要。特殊膳食用食品是為特殊人群提供特殊營養一類食品,也不需要拿保健食品批準文號。
《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于2005年7月1日正式實施,辦法對保健食品進行了嚴格定義: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有三個特點:
首先它是食品,所以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其次是保健食品有特定的適宜人群;第三就是保健食品可以聲稱其具有的保健功能。
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共性也有區別:
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都能提供人體生存必需的基本營養物質(食品的第一功能),都具有特定的色、香、味、形(食品的第二功能)。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質),能調節人體的機能,具有特定的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而普通食品不強調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另外,保健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圍(特定人群),而普通食品無特定的食用范圍。
在普通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質,由于含量較低,在人體內無法達到調節機能的濃度,不能實現功效作用。保健食品中的生理活性物質是通過提取、分離、濃縮(或是添加了純度較高的某種生理活性物質),使其在人體內達到發揮作用的濃度,從而具備了食品的第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