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極草5X”的外包裝上發現,其許可證號竟然為“青20100041”
價格遠超黃金的“極草5X冬蟲夏草純粉片”到底該屬何種產品?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GMP證書(青K0062)認證范圍為中藥飲片:凈制、切制、粉碎、直接服用飲片,認證范圍沒有“壓制成片”這個工藝規程。
記者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后發現,其中第三十一條規定:“生產新藥或者已有國家標準的藥品的,須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發給藥品批準文號;但是,生產沒有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除外。”
2012年2月,國家食藥監總局在回復給西藏食藥監管理局的食藥監注函[2012]24號文中指出“鑒于藥材的提取、濃縮,及制成片劑、顆粒劑等現代劑型不屬于飲片炮制范疇,故不宜列入中藥飲片炮制規范”。
2012年6月,國家食藥監總局下發《關于冬蟲夏草中藥飲片炮制規范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冬蟲夏草粉碎及壓制成片不屬于中藥飲片炮制范疇,明確要求青海省對“規范”予以修正,妥善處理,切實加強對中藥飲片的監督管理。
2013年5月8日,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消息:經銷商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不得銷售極草5X冬蟲夏草。
2013年6月26日,國家食藥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嚴格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及中藥配方顆粒試點研究管理等有關事宜的通知》再次明確指出:“不得將片劑、顆粒劑等常規按制劑管理的產品作為中藥飲片管理,并不得為其制定中藥飲片炮制規范。”要求“對已發生的不當審批行為須立即糾正、妥善處理”。
2014年7月28日,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撤銷《青海省冬蟲夏草中藥飲片炮制規范》
2014年7月28日,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撤銷《青海省冬蟲夏草中藥飲片炮制規范》。而這表示,“極草5X”的正規身份被揭穿。
據國家相關規定,凡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經相關部門審查確認、審批,對審查合格的保健品發給《保健品批準證書》;外包裝上須有國家保健品標志——業內稱“淡藍色牛頭標志”(小藍帽),這是確定一個保健品是否合格安全的最基本條件。而記者在“極草5X”冬蟲夏草系列產品的外包裝上,并未看到保健品認證標簽,即小藍帽標志。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曾專門組織專家討論后認為,目前冬蟲夏草尚缺少作為食品長期服用的安全性評價研究數據,建議暫不作為食品原料使用。2010年12月7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關于冬蟲夏草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嚴禁使用冬蟲夏草作為食品原料生產普通食品。
對于非保健品非藥品又非食品、“草履蟲”和“致病菌”傻傻分不清的“極草5X”冬蟲夏草系列產品,千萬富翁們是否還有勇氣嘗試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