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進一步發展林芝特色產業,擴大對外貿易對全地區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今年,我局努力為松茸出口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積極開展松茸資源保護與松茸出口管理工作,加強松茸資源保護,提高林芝松茸在日本等海外市場的競爭力。
今年2月以來,我局會同地區林業局等相關部門和松茸出口企業研究討論并部署2006年度松茸出口工作,及時為全地區松茸出口企業辦理2006年松茸采集證和瀕危證。根據日本實行新的貿易壁壘措施―肯定列表制度,指定藏地資源有限公司從事松茸的進出口。截止2006年9月底,林芝藏地資源有限公司共出口松茸18.521噸,出口創匯60.97萬美元,繳納稅款5.81萬元,管理費用15.15萬元,帶動松茸產區農牧民增加現金收入130萬元。
我局還加強了松茸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宣傳,使松茸出口企業進一步了解并用足用好相關政策,使企業適應《行政許可法》實施以來松茸出口管理的變化。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工作力度,一是加強對松茸產地的宣傳工作,高度重視松茸資源出口與產業發展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意義;二是結合實際,向行署建議制定松茸管理辦法;三是將松茸出口指標量化到產地縣,并嚴格按照自治區林業局有關管理松茸出口、采集的要求辦理,使該林下產品得到有效的保護、利用、開發,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