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質量要求
4.1 母種
4.1.1 容器規格應符合NY/丁528-2002中4.7.1.1規定。
4.1.2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規定。

4.1.3 微生物學要求應符合表2規定。

4.1.4菌絲生長速度:在 PD A 培養基(見附錄A )上,在適溫(26℃士20℃)下,菌絲10天-15天長滿斜面。
4.1.5 母種栽培性狀:供種單位所供母種需經栽培試驗確證種性中農藝性狀合格后,方可用于擴大繁殖或出售 。
4.2 原種
4.2.1 容器規格應符合NY /T528-2002中4.7.1.2規定。
4.2.2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3規定。

4.2.3 微生物學要求應符合表2規定。
4.2.4 菌絲生長速度:在適宜培養基上,在適溫(26℃士2℃)下,40天-45天長滿容器。
4.3 栽培種
4.3.1 容器規格應符合 NY/T528- 2002中4.7.1.3 規定。
4.3.2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 4規定。

4.3.3 微生物學指標應符合表2規定。
4.3.4 菌絲生長速度:在適宜培養基上,在適溫(26℃士2℃)下,一般35天一40天長滿容器。
5.抽樣
5.1 質檢部門的抽樣應具有代表性。
5.2 母種按品種、培養條件、接種時間分批編號,原種、栽培種按菌種來源、制種方法和接種時間分批編號。按批隨機抽取被檢樣品。
5.3 母種、原種、栽培種的抽樣量分別為該批菌種量的10%,5%,1%。但每批抽樣數量不得少于10支(瓶、袋);超過100支(瓶、袋)的,可進行兩級抽樣。
6.試驗方法
6.1感官檢驗
按表5逐項進行

6.2 微生物學檢驗
表2中各項用放大倍數不低于10x40的光學顯微鏡對培養物的水封片進行觀察,每一檢樣應觀察不少于50個視野。
6.2.1 毒菌檢驗
取少量疑有霉菌污染的培養物,按無菌操作接種于PDA 培養基(見第A. 1 章)斜面或平板上,260C士2℃培養 5天-7天,菌落出現白色以外的雜色者,或有異味者為霉菌污染物,必要時進行水封片鏡檢 。
6.2.2 細菌檢驗
取少量疑有細菌污染的培養物,按無菌操作接人GB/T4789.28中4.8規定的營養肉湯培養液中,25℃ - 28℃振蕩培養1天-2天,觀察培養液是否混濁。培養液混濁,為有細菌污染;培養液澄清,為無細菌污染 。
6.3 菌絲生長速度
6.3.1 母種
PDA培養基(見第 A.1 章) ,26℃士2℃培養,記錄長滿斜面所需天數。
6.3 .2 原種和栽培種
采用第 B.1 章、第 B.2 章、第 B.3章規定的配方之一,在 26℃士2℃培養,記錄長滿培養基所需天數 。
6.4 母種農藝性狀
將被檢母種制成原種。采用第B. 1 章、第 B. 2 章、第 B. 3 章規定的配方之一,含水量提高至62士2% ,制作菌袋45 個。 接種后,分三組進行常規管理,根據表6 所列項 目,做好栽培記錄,統計檢驗結果。 同時將該母種的出發菌株設為對照,亦做同樣處理。 對 比二者的檢驗結果,以時間計的檢驗項 目中,被檢母種的任何一項時間較對照菌株推遲五天以上(含五天)者,為不合格;產量顯著低于對照菌株者,為不合格;子實體外觀、耳片剖面形態與對照明顯不同或畸形者,為不合格。

6.5 留 樣
各級菌種都應留樣備查,留樣的數量應每個批號菌種 3支(瓶、袋)-5支(瓶、袋) ,于4℃-6℃下貯存,母種和原種6個月,栽培種4個月。
7.檢驗規則
按質量要求進行檢驗。 檢驗項目全部符合質量要求者,為合格菌種;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要求者,均為不合格菌種。
8.標簽、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8.1標簽 、標志
8.1.1.產品標簽
每支、瓶(袋)菌種需貼有清晰注明以下要素的標簽:
a) 產品名稱(如:黑木耳母種) ;
b) 品種名稱(如:冀誘 1 號) ;
c) 生產單位(如:X X 菌種廠) ;
d) 接種 日期(如:2001. X X . X X ) ;
e) 執行標準。
8.1.2.包裝標簽
每箱菌種需貼有清晰注明以下要素的包裝標簽:
a) 產品名稱、品種名稱;
b) 廠名、廠址、聯系電話;
c) 出廠日期;
d) 保藏期、貯存條件;
e) 數 量;
f) 執行標準。
8.1.3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按 G B/T191規定,應有以下圖示標志:
a) 小心輕放標志;
b) 防水、防潮、防凍標志;
c) 防曬、防高溫標志;
d) 防止倒置標志;
e) 防止重壓標志。
8.2 包 裝
8.2.1 母種外包裝采用木盒或有足夠強度的瓦楞紙箱,內部用棉花、碎紙等具有緩沖作用的輕質材料填滿 。
8.2.2 原種、栽培種外包裝采用足夠強度的瓦楞紙箱,每箱20瓶,內部用碎紙、報紙等具有緩沖作用的輕質材料填滿。紙箱上部和底部用8cm寬的膠帶封口,并用打包帶捆扎兩道,箱內附產品合格證書和使用說明(包括菌種種性、培養基配方及適用范圍) 。
8.3 運 輸
8.3.1 不得與有毒物品混裝。
8.3.2 氣溫達30℃以上時,需用0℃ ^-20℃的冷藏車(船)運輸。
8.3.3 運輸中必須有防震、防曬、防雨淋、防凍、防雜菌污染的措施。
8.4 貯 存
8.4.1 母種一般在4℃ - 6℃冰箱中貯存,貯存期不超過三個月。
8.4.2 原種一般在0℃ - 10℃以下冷庫中貯存,貯存期不超過40天。
8.4.3 栽培種應盡快使用,14天內可在溫度不超過260C 、清潔、通風、干燥(相對濕度50% - 70%) 、避光的室內松散存放。
附 錄 A
(規范性附錄)
母種常用培養驀及其配方
A.1 PDA 培養荃(馬鈴薯葡萄糖瓊脂培養甚)
馬鈴薯200g(用浸出汁),葡萄糖20g,瓊脂20g,水1000mL,pH值自然。
A.2 CPDA 培養基(綜合馬鈴薯葡萄糖瓊脂培養驀)
馬鈴薯200 g(用浸出汁),葡萄糖20g,磷酸二氫鉀2g,硫酸鎂0.5g,水1000mL,pH值自然。
A.3 木肩漫出汁馬鈴薯葡萄糖培養基
馬鈴薯200g(用浸出汁),闊葉樹木屑50g(用浸出汁),葡萄糖20g,瓊脂20g,水1 000mL。
附 錄 B
(規范性附錄)
原種和栽培種常用培養基及其配方
B.1 木潤培養基
闊葉樹木屑78%,數皮20%,糖I%,石膏1%,含水量58%士2%。
B.2 木屑棉籽殼培養墓
闊葉樹木屑63%,棉籽殼15%,熬皮20%,糖1%,石膏1%,含水量58環士2%。
B.3 棉籽殼培養基
棉籽殼79% ,麥教20,石膏1時,含水量58%士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