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慶州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禁止采集、出售、收購、運輸松茸童茸和開傘松茸的通告》,公告顯示:決定迪慶全州范圍內禁止采集、出售、收購、運輸松茸童茸和開傘松茸。
云南和與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鄭虹余介紹,迪慶州發布的“禁菌”通告,其實是當地政府依據我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等作出的進一步規定。2021年新修訂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共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455種和40類(其中一級保護野生植物54種和4類,二級保護野生植物401種和36類)。《野生植物保護條例》明確規定,禁止采集、出售、收購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應按法律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違反條例非法采集、出售、收購的,將面臨相應的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
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同樣也有相應的法律法規。2021年新調整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共列入野生動物980種和8類(其中一級保護野生動物234種和1類、二級保護野生動物746種和7類)。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在相關自然保護區域和禁獵(漁)區、禁獵(漁)期內,禁止獵捕以及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因科研等需要獵捕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應按法律規定申請特許獵捕證;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能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鄭虹余提醒,云南自然資源豐富,素有“植物王國”“動物王國”之稱,在此提醒大家,應主動學習關于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避免由于不當行為產生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守住我們的金山銀山,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