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廣告監測,標示通化吉通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降糖膠囊”和鄭州韓都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靈芝膠囊”在江西4套(影視頻道)發布違法藥品廣告,廣告宣傳中存在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利用專家和患者名義形象作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
為保證公眾用藥安全,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決定對以上兩款產品在全省范圍內實施暫停銷售措施。江西省食藥監局要求,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樟樹藥品監督管理局需立即通知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將以上2個藥品下架,并實施暫停銷售。
江西省食藥監局要求,各地要切實加強藥品廣告監管工作,加大對違法藥品廣告的整治力度,對違規情形嚴重的違法廣告藥品要堅決采取暫停銷售措施。
此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醒消費者,甄別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真偽,可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www.cfda.gov.cn)數據查詢中心查詢批準的廣告信息,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