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用菌和茶葉須依法公告予以收回
本報訊(記者杜海嵐)衛生部近日通報了部分省(區、市)衛生行政部門對生產和流通環節中茶葉和食用菌衛生監督抽檢結果:茶葉抽樣合格率為94%,食用菌抽樣合格率為99.7%。
據內蒙古、黑龍江等10個省(區)衛生行政部門的報告,經對535份茶葉中的六六六
、滴滴涕、鉛等衛生安全指標進行抽檢和判定,結果482份茶葉合格。不合格茶葉主要是鉛指標超過國家標準。
據吉林、黑龍江等10個省(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經對302份食用菌的鉛含量依據國家衛生標準進行抽檢和判定,結果301份食用菌合格,不合格產品是在遼寧省遼源市蘭家干調批發商店抽檢的榛蘑(散裝,鉛含量為3.03mg/kg)。
通報申明,對仍在市場上流通和被消費者購買的不合格茶葉和食用菌,由生產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的規定予以公告收回。
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