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鐵皮石斛、靈芝、山茱萸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管理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市監食生〔2021〕17號)、《關于做好鐵皮石斛、靈芝、山茱萸等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產品申報與許可工作的通知》(浙市監食生〔2021〕18號)等文件要求,在企業自愿申請,轄區市、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審查的基礎上,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對申請企業的基礎條件、研發能力、生產管理、檢驗能力等情況進行了材料審核和現場評價。現將符合試點要求的第一批生產企業予以公布。
附件:浙江省鐵皮石斛、靈芝、山茱萸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管理試點生產企業(第一批)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浙江省鐵皮石斛、靈芝、山茱萸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管理試點生產企業(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