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市場上出現了一些以破壁靈芝孢子粉為噱頭的普通食品,從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了解到,破壁靈芝孢子粉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無足夠的科學依據,不宜作為原料生產加工普通食品。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本市要求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使用破壁靈芝孢子粉作為原料生產加工普通食品,不得經營含破壁靈芝孢子粉的普通食品,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使用破壁靈芝孢子粉作為原料生產加工保健食品必須取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
據介紹,靈芝孢子有一層極難被人體胃酸消化的外壁,不破壁的孢子粉人體無法消化吸收,只有打開這層外壁,由外壁緊裹的有效成分才能最大程度地被人體利用吸收。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明確表示,靈芝孢子粉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無足夠的科學依據,因此破壁靈芝孢子粉不宜作為普通食品原料。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也要求食品企業停止生產、經營含破壁靈芝孢子粉的普通食品,拒不改正的將一律依法予以處理。
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將組織全市各監管單位開展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打擊非法生產破壁靈芝孢子粉產品的“黑窩點”,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依法組織生產經營。同時,要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使用破壁靈芝孢子粉作為原料生產加工保健食品必須取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如未獲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生產破壁靈芝孢子粉產品,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