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用菌產業發展的進程中,我國已充分認識到具有創新能力的食用菌科學研究人員的關鍵作用。2009年二位菌物學領域的學者被破天荒的評為院士,就足以說明了這一點。食用菌科研人員絕大多數分布在事業單位,而我國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長期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為了爭取人才、留住人才,各單位競相以各種方式提高科研人員的待遇。應該說,這幾年來部分科研人員的收入有了明顯提高,實驗室的發展和科研成果都有明顯進步。
同很多科研院校從事食用菌的專家學者交談,他們的都有這樣的感觸:這些年來我國食用菌科研人員待遇的提高并非來自國家的統一政策,而是在“改革”的名義下各自提出的辦法。一類辦法是部門向上爭取到特殊的“體改”經費,而更多的辦法則是各單位自行出臺政策,在項目經費上打主意。
在食用菌科研項目經費上用以提高科研人員待遇。這種辦法帶來了許多負面作用,且愈演愈烈,已經到了必須認真對待的時候。在這些負面作用中以下述三方面最為突出:
1、競相提高收入水平以爭取人才,盲目引導科研人員對其勞動報酬的期望值。應該說,已往我國食用菌科研人員的收入一向偏低,最近十多年這種情況才有了較大改進。在競相出臺的各種“體改”和“土”政策的盲目促進下,食用菌科研人員對其勞動收入的期望值也上升很快。
2、影響了高水平食用菌科研成果的產出,違背了國家立項的期望。提取收入(主要為崗位津貼和績效津貼)一般直接與項目數和項目經費的多少掛鉤,這促使食用菌科研人員四處競爭各種類型的項目,結果往往超載承擔項目,忙于應付項目的完成,造成浮躁的心態,影響了成果的水平,致使在立項時所許諾的一些目標往往無法達到。
3、影響了食用菌科研的誠信。目前我國的食用菌科研立項,除包括少數的勞務費外,一般不含人頭費,但從項目經費開支各種津貼早已是一個公開的秘密。事業單位的會計造假雖然在性質上遠不如企業及一些地方政府來得嚴重,但很難說這種不嚴謹的行為不會影響到科研的誠信。對專業食用菌工作者而言,誠信的建立是推動食用菌事業進步的根本。
為了提高我國的食用菌科學研究水平,使我國的食用菌產業發展在遠期上更具有國際競爭力,必須盡早解決事業單位中具有創新能力的食用菌科研人員的待遇問題。靠"項目"經費是提高食用菌科研人員待遇筆者始終覺得不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