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漁民老謝最近挺開心,因為今年全家的稅負將減少2000多元。根據省財政廳新近出臺的全面取消農業特產稅的政策,我省漁區和山區的其他農民也將享受到老謝這樣的實惠,平均減負在30%以上。
據省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稱,這一政策出臺,標志著全省所有農民不用再繳納農業特產稅,我省也因此成為全國農業特產稅調整時間最早、幅度最大的省份。
據了解,去年我省開始全面推行了農村稅費改革,對在農業稅計稅土地上生產的農業特產品已不再征收農業特產稅,25個欠發達縣(市)也停收了全部農業特產稅,僅此一項已使我省農民少支出2億元左右,只保留了對漁區和山區非計稅土地上生產的水產品及山貨等征收農業特產稅。
根據省財政廳此次出臺的全面取消農業特產稅政策,對在非計稅土地上生產的部分農業特產品,由征收農業特產稅改為征收農業稅。在具體品種上,將現行征收農業特產稅的水果、干果、藥材、果用瓜、花卉、經濟林苗木等園藝產品和水產品、林木產品、食用菌產品、煙葉等,全部改為征收農業稅;將園藝產品中的蠶繭改按桑葉、毛茶改按茶青征收農業稅;將貴重食品中的海參、鮑魚、干貝等也并入水產品征收農業稅。而對不在土地上生產的農業特產品(如蜂蜜、燕窩等,但不含水產品),零星、分散地塊上生產的農業特產品,既不征收農業特產稅,也不征收農業稅。
我省在這次農業特產稅改革中實行穩定的農業稅負擔政策,使計稅土地的農業稅負擔水平保持平衡。農業特產品改征農業稅后的農業稅稅率統一確定為5%,比原稅率下降3個百分點以上。改征農業稅的農業特產品的計稅收入原則上比照現行農業稅計稅土地上生產糧食作物的常年產量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