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試讀部分
4 測定步驟
4.1 取樣
4.1.1 取樣方法和數量
在整批貨物中,包裝產品以同類貨物的小包裝袋(盒、箱等)為基數,散裝產品以同類貨物的質量(kg)或件數為基數,從整批貨物的不同位置按下列整批貨物件數的基數進行隨機取樣:
——整批貨物50件以下,抽樣基數為2件;
——整批貨物51件-100件,抽樣基數為4件;
——整批貨物101件-200件,抽樣基數為5件;
——整批貨物201件以上,以6件為最低限度,每增加50件加抽1件。
小包裝質量不足檢驗所需質量時,適當加大抽樣量。
4.1.2 縮減樣品和試驗樣品
樣品量過大時,將樣品混合,均勻平鋪成方形,隨機取樣縮減。試驗樣品從縮減樣品中獲得,按照檢驗項目所需樣品量的四倍取樣,其中一份作檢樣,兩份作復檢樣,一份作存樣。
4.2 測定
稱取樣品500g-1000g,精確至0.001g,先用分樣篩篩分出肉眼不容易發現的細小雜質;再用鑷子揀出樣品中大塊雜質(包括非試驗樣品種的雜菌),并分離粘附在食用菌上的雜質。仔細收集上述所有雜質,放入表面皿中,稱量,精確至0.00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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